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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檢討都市計畫公保地解編 溪湖鎮文小四、文小五解禁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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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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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長魏明谷日前在主管週報中,對公共施保留地指示建設處在少子化影響及社會變遷下,應通盤檢討,如不符目前需求者,應辦理解編,還地於民。 
  溪湖鎮文小四(2.25頃)、文小五(2.66公頃)學校用地終於在今年6月完成廢止徵收程序,其中溪湖文小四正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為住宅區,溪湖文小五配合政策變更為機關及住宅區,合計可釋出3.44公頃可建築土地,預估將增加6萬平方公尺容積,創造約 20億的市場價值,不僅還地於民,也達到促進都市發展目標。 
  都市計畫公保地久未取得之問題影響民眾甚鉅,不能無計畫需求之迫切性卻又限制民眾權益,因此上任後即積極辦理「彰化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研議多元自償性方式取得與廢除閒置多年無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如市場、學校及機關用地等,同時促使需地機關加速公共設施用地開闢,以維護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目前全縣計31處都市計畫區,經清查後得以整體開發、編列預算取得、變更分區或都市更新等方式處理之公保地共約計128公頃,此次通檢可解決121公頃之土地問題,處理比例達95%,估計可節省266.51億元土地徵收費用,減輕政府用地徵收費用負擔。 
  建設處表示,該專案通盤檢討案已於105年7月辦理公告徵求民眾意見,並陸續召開各公共設施用地使用機關或管理機關之協調會,確認使用需求及處理方案。彰化縣政府預計106年7月提報營建署審議,希冀儘速完成都市計畫作業,還地於民並共創土地發展新價值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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