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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列管農地違章將於107年2月5日起執行拆除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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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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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及內政部去(106)年10月25日共同發布「保護農地-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行動方案」,依該行動方案本縣計列管8件,分別是鹿港4件、線西3件、秀水1件,其中5件屬施工中案件,3件屬已完工案件。該8件違章建築皆由中央透過空照圖比對屬行動方案中農地違規興建的建築物。本府於今日(1/12)發文通知該8件違建人,本府將自107年2月5日起執行拆除作業。 
  建設處特別強調,本次拆除作業僅針對中央行動方案列管中的8件違章建築執行拆除,無涉及其他違章建築之處理。建設處呼籲,該8件違章建築之相關設施可較周延之保全,違建人最好在拆除期限(2/5)前儘速自行拆除完畢,倘屆時仍未拆除完成本府將依中央行動方案要求執行拆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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