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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地於民!溪湖文小五學校用地通過變更為住宅區新聞稿(先不審)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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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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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於107年6月26日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25次會議審議本府所提「變更溪湖都市計畫(部分學校用地為住宅區)(配合彰化縣農業處及動物防疫所辦公廳舍遷建計畫)案」,由副縣長陳善報率縣府團隊會同溪湖鎮鎮長楊福建共同出席與會,於會中極力爭取委員支持,經委員會討論決議順利通過。 
  因少子化因素,坐落於溪湖鎮大竹里之福德路德學街與德興街交會之溪湖文小五學校用地自民國60年擬定劃設以來迄今已逾40年仍未開闢使用,經縣府評估後,報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於105年7月20日第111次會議決議准予廢止徵收。然廢止徵收後,文小五用地仍為公共設施用地,原地主同樣無法申請建築使用。為積極促進土地利用,結合「彰北工業、彰南農業」政策方向,將溪湖文小五學校用地規劃為縣府部分辦公廳舍之遷建地點,並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學校用地為住宅區外並取得辦公廳舍用地,以利彰南地區農業產業發展需求及民眾洽公便利性,達到促進地方發展及產業政策推動之成效,創造雙贏局面。 
  本案後續將透過市地重劃方式,規劃大面積之公園用地,也同時取得511坪之行政用地,以作為日後縣府廳舍遷建使用,緩解目前縣政府辦公廳舍老舊不敷使用之情形,並帶動周遭地區發展,預計五年內完成本區重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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