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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文化局辦理「彰化縣鹿港鎮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 延長申請受理時間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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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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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60人
一、補助資格為建築物位於彰化縣鹿港鎮內,非具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之身分,且於民國60年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者。 
二、補助計畫原受理申請日期至109年6月30日止,為使符合申請資格之民眾及相關單位有充裕時間準備申請資料、提送計畫,延長受理申請時間至109年9月30日止。 
三、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表件電子檔並請至本縣文化局官網─熱門主題─老屋補助,網址為:https://www.bocach.gov.tw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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