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本縣文化局辦理「彰化縣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 延長受理申請時間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0/10/21~2020/11/15 | 發佈單位: 建設處更新發展科 | 更新日期 2020/10/21 | 瀏覽人數: 57人 一、旨揭補助資格為建築物位於彰化縣內,非具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之身分,且於民國六十年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者。 二、本補助計畫原受理申請期限至109年9月30日止,為使民眾及團體有更加充裕時間準備送件計畫,爰延長受理申請時間至109年11月15日止。 三、相關申請計畫書文件表格置於文化局官網-熱門主題-老屋補助,網址為:https://www.bocach.gov.tw,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