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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職掌

建築管理科

一、建築許可
(一)建造執照之核發及變更設計之審核
(二)建造執照預審
(三)山坡地開發建築
   1.開發許可
   2.雜項執照核發
(四)一般雜項執照核發
   1.山坡地整地
   2.其他雜項工作物
(五)拆除執照之核發
(六)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建造許可證之審核照
(七)變更起造人、承造人、設計、監造人之核備
(八)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書圖遺失補發
(九)各項執照退件補正案件之處理
   1.補正案件
   2.退件案件
(十)興辦公共設施拆除合法建築物就地整建證明之核發
二、施工管理
(一)開工報告核備或開工、竣工展期核准
(二)施工中檢查勘驗
(三)建築工程使用道路許可
(四)建築爭議事件評審會議
三、行政管理
(一)建築師執業登記與管理
(二)建築師違規懲處案件之處理
(三)各種建築報表之編報
(四)建築法令之釋疑及轉頒
(五)土地改良物驗證
(六)畸零地調處委員會業務之處理
(七)審核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
(八)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證明
四、建築使用許可
(一)使用執照之核發及審核。(第一階段掛號預審)
(二)使用執照之核發及審核。(第二階段勘查書圖審核)
   1.六層(含)以上建築物
   2.其他建築物
(三)使用執照更正
   1.供公眾使用
   2.其他

使用管理科

一、    建築物用途變更審核

二、    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

三、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四、    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

五、    廣告物管理(招牌廣告與樹立廣告部分)

六、    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檢查

七、    公寓大廈管理

八、    營造業設立及變更登記

九、    機械遊樂設施管理

十、    違章建築業務

十一、無障礙設施

城鄉計畫科

一、都市計畫業務
(一)都市計畫擬定、變更、通盤檢討、都市計畫案作業
(二)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之聘任
(三)都市計畫委員會之作業
(四)都市計畫法令釋疑
(五)都市計畫行政命令執行
(六)有關都市計畫統計報表之編報
二、城鄉發展業務
(一)城鄉發展計畫策訂
(二)城鄉發展計畫彙編及推動業務
三、城鄉發展業務-非都市土地(三十公頃以下)變更審議
四、海岸管理法業務
五、國土計畫業務

更新發展科

一、都市更新業務
二、都市設計業務
三、都市計畫樁之檢測、測定及相關業務
四、協助辦理都市計畫平均地權公共設施完竣地區
五、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工業區土地容許使用核發
六、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核發
七、建築線指示(定)業務
八、危老重建計畫相關業務
九、容積移轉相關業務
十、農業區建地目相關業務
十一、違反都市計畫裁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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