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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國土計畫啟動公開展覽-擘劃「一軸一環雙樞紐」空間布局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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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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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國土計畫」(草案)自11月13日起於彰化縣政府建設處及彰化縣26處鄉、鎮、市公所公告公開展覽30天,並分別於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8日、11月29日在二林鎮、鹿港鎮、員林市、彰化市等地舉辦4場公聽會向民眾說明計畫內容,正式啟動國土計畫制度第二階段法定程序作業。 
  縣府建設處表示,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1日施行,依該法實施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業於107年4月30日公布施行),109年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111年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自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日起,非都市土地將全面銜接為國土計畫制度管制。 
  依據彰化縣「一軸一環雙樞紐」政策,彰化縣國土計畫以「兩新城、兩門戶、兩轉型、四活化」為發展布局,建立未來20年全縣成長總量管理與適宜發展區位。所謂兩新城係確立彰北水五金、彰南中科四期、二林精機新訂都市計畫為二大產業策略發展地區;兩門戶係建立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及員林車站為新門戶區;兩轉型係北以彰化交流道、南以員林交流道周邊都市計畫農業區轉型利用;四活化係針對彰化、員林、和美、北斗四大交流道周邊土地加速活化以促進土地合宜發展運用;同時指導本縣農業區發展定位及轉型規劃,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另因應糧食安全,規劃農業發展地區,維持糧食生產及農地品質,總量約為5.67萬公頃至6.16萬公頃。 
  縣府建設處進一步表示,依據全國國土計畫及未登記工廠輔導二大政策,國土計畫納入未登記工廠用地合法化輔導配套機制,因應5,730間未登工廠需輔導納管需求,除高汙染工廠優先輔導搬遷至合法專區或轉型外,如屬低汙染工廠依工廠輔導法申請特定工廠納管,如非屬農業產製儲銷用且群聚者將劃城2-3、零星者將辦理使用地變更編定為產業用地(特)或位屬都市計畫土地者依都市計畫法管制。針對鄉村地區公共設施服務不足、鄉村經濟發展、災害因應等課題,透過指認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優先區位,積極投入資源改善鄉村生活環境,並建議本縣地層下陷地區為國土復育促進地區,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擬訂復育計畫,積極復育長期劣化之環境,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落實國土永續發展之精神。 
  國土計畫法及相關制度上路後,配合全縣空間及發展需求,劃設「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城鄉發展」等四大國土功能分區;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將會依現有土地使用權益為原則辦理轉換作業,基本權益皆會受到保障,不會受到影響。 
  彰化縣國土計畫(草案)及4場公聽會等資訊都已在建設處及各鄉鎮市公所公開展覽,也可上建設處網站(https://economic.chcg.gov.tw/00home/index6.asp),各公民或團體對如有任何意見,都可以提出書面意見,縣府將彙整錄案併提本縣及內政部國土審議委員會審議,作為「彰化縣國土計畫」(草案)辦理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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