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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特定區釋出利多 大幅提高土地容積率 帶動地方發展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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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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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86人
  為帶動高鐵田中站周邊特定區土地發展,縣府於日前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34次會議,通過彰化高鐵特定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案,提高各土地使用分區容積率及調整容許使用項目,預期可全面性提升該區土地發展潛力。 
  容積率是土地發展強度的重要指標,長期以來各界針對該區既有容積率及建蔽率過低表達關切,認為容積率及建蔽率過低是造成該區產業投資力道不足之主因,故縣府參考中部地區各縣市高鐵特定區及當地土地發展之情形,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之方式,對於彰化縣高鐵特定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重新檢討,本次大幅提高住宅區、商業區、產業服務專用區、旅館區及轉運專用區之容積率,其調整內容如下: 
1. 第一種住宅區:原建蔽率40%,容積率100%經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50%,容積率140%。 
2. 商業區:原建蔽率60%,容積率200%經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60%,容積率280%。 
3. 旅館區:原建蔽率60%,容積率150%經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60%,容積率210%。 
4. 第一種產業服務專用區:原建蔽率50%,容積率150%經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70%,容積率210%。 
5. 第二種產業服務專用區:原建蔽率50%,容積率150%經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70%,容積率210%。 
6. 轉運專用區:建蔽率50%,原容積率150%經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50%,容積率210%。 
 
  建設處表示,本次也將產業服務專用區之使用項目重新檢討放寬,如增列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另就因應氣候變遷下都市防災需求及確保分區發展定位,重新增訂相關火災防止延燒帶及轉運專用區總量管制之規定。 
  本次檢討已將高鐵特定區周邊土地發展賦予重新之面貌,特別是在容積率及分區內容部分已重新放寬強度及使用項目,另為吸引產業投資進駐,後續縣府將陸續對外招商,期許在放寬土地管制下能帶動地方投資機會,提高高鐵車站人潮及載客量,共同打造南彰化之新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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