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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5年複查換證 彰化縣政府呼籲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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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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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現有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計有748家,依營造業法規定,營造業自設立登記領得營造業登記證書之日起,每滿5年應申請複查,今(113)年度有282家營造業者登記證屆滿5年,應依規定辦理複查換證,截至8月底已完成複查換證有259家,複查完成率為92%,尚有23家未辦理複查換證。 
  彰化縣政府表示,為有效管理營造業正常營運,防杜冒借牌情事與確保業者合法權益,營造業者依營造業法第17條規定,自領得營造業登記證書之日起,每滿五年應申請複查,前項複查之申請,應於期限屆滿3個月前60日內提出,因此,縣府建設處呼籲各營造業者自行查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上所登載之複查期限,於前開期限內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承攬手冊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彰化縣政府建設處提出申請,如逾期未申請複查換證者,將依營造業法第55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建設處強調,因每年還是有不少業者因人員交替、不熟規定或業務繁忙等因素,未依時辦理而受罰,且最輕罰則為新臺幣10萬以上,不可謂不重,提醒業者應密切注意。業者辦理複查換證所需文件可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網頁或彰化縣政府建設處網頁下載,若欲詢問相關訊息,可逕洽彰化縣政府建設處使用管理科,電話04-7531212。為周知營造業相關資訊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公告訊息,彰化縣政府已成立「彰化縣營造業E起來」LINE社群(連結網址:https://reurl.cc/nvE4N8),立即加入可及時獲得最新官方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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