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化縣政府拆除違法佔用落實社會公平正義!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1/11/26~2021/12/26 | 發佈單位: 建設處使用管理科 | 發佈日期: 建設處 7222151 | 更新日期 2021/11/26 | 瀏覽人數: 12人 彰化縣政府昨(25)日會同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市公所及台電、台水等管線單位,執行彰化市中央里違章建築拆除,該違章因佔用道路預定地,經縣府依違章建築裁處,於昨日執行拆除! 縣府建設處表示,今天拆除的違建物所坐落的土地為彰化縣政府及彰化市公所所有,建築物原為彰化市公所員工宿舍使用,惟遭員工子孫續佔並增建違法使用,因該址屬「彰化市都市計畫」計畫道路範圍,違建物年久失修已有公安疑慮,為利該地區整體都市發展及市容景觀,落實土地使用正義,縣府於今日執行拆除,拆除過程未受阻礙,已於下午2時拆除完畢。 違建拆除後之廢棄物應由違建所有人自行清除,逾期未清除者視同廢棄物,縣府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 彰化縣政府強調,只要是影響公共利益的違章建築,一定優先拆除,以營造更優質的都市景觀,創造美好彰化,希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