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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本年度受理申請提案時間截至111年12月30日止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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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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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42人
內政部為落實行政院核定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08-111年),補助民眾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建築物重建、整建或維護,加速推動老舊社區改善居住環境,特訂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修正規定」,於111年5月25日生效,本年度受理申請提案時間截至111年12月30日止。 
 
相關申請辦法、補助項目、條件及對象等資訊請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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