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化縣政府舉辦公寓大廈事務人員認可證種子推廣計畫教育訓練,提升公寓大廈事務服務品質!!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07/29~2022/08/28 | 發佈單位: 建設處使用管理科 | 發佈日期: 藍先生 04-7222151分機1217 | 更新日期 2022/07/28 | 瀏覽人數: 43人 彰化縣政府與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職業總工會將於9月27日至9月30日辦理「111年彰化公寓大廈事務人員認可證種子推廣計畫」之教育訓練,並自即日接受有意願民眾報名,採紙本報名,報名截止日至8月19日,由內政部營建署全額補助訓練費用。 有鑑於內政部已於111年5月11日頒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列第29條之一、第49條之一,強制規定有危險疑慮之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而未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者,得處新臺幣4萬元至20萬元罰鍰。縣府業已擬定「彰化縣公寓大廈管理輔導自治條例,針對上述以外之公寓大廈,將分類分期分區輔導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若未於期限內成立則處新臺幣1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落實輔導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運作。 本計畫之教育訓練為內政部營建署委託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職業總工會執行,課程內容包含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辦法、社區規約範本、爭議事件處理、管理組織籌組運作及申請報備等法規與實用案例解說,並以本縣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委員、住戶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者、社區總幹事(經理)、各鄉鎮市公所承辦同仁以及有意從事公寓大廈服務之待業縣民等優先納入參訓對象,有意願民眾為了解相關報名資訊可逕洽建設處使用管科或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職業總工會諮詢。 本計畫執行可加強縣府及鄉鎮公所承辦人員對公寓大廈相關法令學能及培訓公寓大廈輔導團種子教師,提升公寓大廈事務諮詢服務品質及簡化處理程序。 若有關疑問,可致電7531217 建設處 使用管理科 藍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