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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暨計畫圖重製)(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14次會議決議再公開展覽)」案暨「擬定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案書、圖,並舉辦公開說明會。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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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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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227人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暨計畫圖重製)(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14次會議決議再公開展覽)」案暨「擬定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案書、圖,並舉辦公開說明會。 
依據: 
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28條。 
二、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展覽期間:自民國111年9月15日起至111年10月15日止,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 
(一)111年9月28日上午10時假永靖鄉公所3樓禮堂。 
(二)111年9月28日下午2時假埔心鄉公所3樓禮堂。 
(三)111年10月12日下午2時假溪湖鎮公所1樓會議室。 
二、展覽地點:旨揭計畫書、圖分別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及溪湖鎮公所、埔心鄉公所、永靖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建設處及溪湖鎮公所、埔心鄉公所、永靖鄉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建設處網站/都市計畫資訊網。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請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地址及建議事項,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府彙整供作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五、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為減低社區感染風險,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身體感到不適,請勿參與說明會,如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另為防止群聚感染,參與說明會民眾須量測體溫、手部以酒精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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