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公告「變更溪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計畫書、圖並廢止原都市計畫圖,自即日起實施。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10/05~2022/11/05 | 發佈單位: 建設處城鄉計畫科 | 發佈日期: 曾先生 7222151分機1262 | 更新日期 2022/10/05 | 瀏覽人數: 101人 主旨:公告「變更溪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並廢止原都市計畫圖,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28條規定暨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7條。 二、內政部111年9月21日台內營字第1110816610號函。 公告事項:本變更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溪湖鎮公所供公眾閱覽,並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7條規定公告廢止原都市計畫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