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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管委會好事多,彰化縣政府輔導成立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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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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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公寓大廈如雨後春筍般林立,彰化縣政府為輔導縣內無組織之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協助社區自主管理,已委請專業輔導團隊「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總工會」自今(112)年7月起於建設處設置公寓大廈諮詢櫃台,由專業人員從法規面與實務面提供所需資訊;並啟動輔導列車分區舉辦公寓大廈法令說明會,就近宣導法令、提供民眾諮詢服務。(本府諮詢服務專線04-7531217) 
彰化縣政府考量目前公寓大廈無管理組織,往往有公共設施欠缺修繕、環境髒亂堆置雜物、住戶糾紛不斷等情形,如能儘早輔導社區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程序,不僅表徵管委會成立合乎法定程序、減少住戶糾紛,事實上更是好處多多,可獲得以下效益: 
一、可向金融機構申設專戶儲存管理費或公共基金 
社區之管理費或公共基金,得以「管理委員會」名義向金融機構申請設立專戶,避免存放於個人戶頭而生爭議,且儲存公共基金或管理費用之孳息,得免納所得稅。 
二、可向公部門申請各項補助 
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後,可向本府申請公寓大廈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防火避難設施補助,用以提升居住環境的安全性。而各項補助本府依每年經費滾動調整,及時公告宣導並周知社區,以利民眾諮詢。 
三、社區自治確保生活品質 
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公部門即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從旁監督管委會履行職務,而社區的共用設施或設備,可由管理委員會統籌保養維護與定期檢查(修),保持設施設備的功能正常。另外,區權人基於社區自治精神,有關管理費的收繳方式、管理服務人員之聘任、公共設施的管理使用、管理委員的任期與權限、住戶違反義務的處理方式……等,均可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規約,供住戶共同遵守,以確保生活品質。 
建設處表示,自7月起委託專業團隊免費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及報備,未成立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如有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組織之需求可提出申請;已有管理組織但未正常運作之公寓大廈,亦可向本府申請派員協助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會議、協調會等,以利管委會運作相關公共事務。(詳表一、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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