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公告「彰化縣六層以上未達八層之H-2(住宿類)組別建築物,自114年1月1日起納入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11/14~2023/12/31 | 發佈單位: 建設處使用管理科 | 發佈日期: 林蓓雯 047531218 | 更新日期 2023/11/14 | 瀏覽人數: 31人 主旨:公告「彰化縣六層以上未達八層之H-2(住宿類)組別建築物,自114年1月1日起納入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 依據:建築法第77條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公告事項:本縣六層以上未達八層之H-2(住宿類)組別建築物,自114年1月1日起納入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申報頻率為每4年1次,申報期間為1月1日至3月31日止(第一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