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運送處理證明文件之格式及說明書 承辦單位 建築管理科 | 電話 04-7222151轉0533 | 傳真 04-7283622 瀏覽人數: 648人 申辦說明 內政部營建署委託工研院能資所辦理「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回收處理與資訊交流及總量管制」計畫,經多次會議討論製定下列格式(表1-A及表1-B之證明文件,分別為建築工程及拆除工程運送證明文件,及公共工程運送證明文件,表2及表3為處理紀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