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 瀏覽人數: 185人 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計畫範圍:優先補助轄內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五層樓以上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且已成立管委會之公寓大廈。耐震能力詳細評估計畫範圍: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五層樓以上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且已成立管委會之公寓大廈,並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辦理辦理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結果達乙級,且屋齡30年以上設有昇降設備者。為提升本縣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效率及簡便申請,本府採委託專業機構協助辦理評估事宜,本年度申請案件預計自8月起開始執行評估,如有需要可洽詢縣府建設處使用管理科,許小姐 04-75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