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及第9條暨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3條規定。
公告事項:
展覽期間:自112年6月12日起至112年7月11日止。
展覽地點:旨揭計畫書分別陳列於本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本府建設處網站(http://urbanmap.chcg.gov.tw/public)及彰化市公所供公眾閱覽。
公展說明會時間與地點:112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於本府視聽簡報室(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請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或彰化市公所提出(意見表請逕向本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或彰化市公所索取),亦可至本府建設處網站下載,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府彙整供作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