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專區-營造業專區-營造業Q&A

營造業負責人同時具有工地主任資格者,得否擔任該公司工地主任

瀏覽人數: 228人

營造業負責人同時具有工地主任資格者,除不得為其他營造業之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外,具有各該等級、類別專任工程人員資格者之營造業負責人,其得擔任該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具工地主任資格者擔任該公司之工地主任,於法尚無不符,惟不得同時兼任二處以上工地。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