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公寓大廈建築物外牆磁磚安全管理執行計畫 瀏覽人數: 11人 一、 計畫目的:為避免本縣公寓大廈外牆磁磚(含飾面)剝落及附掛物(如廣告物)墜落造成行人及車輛安全問題,並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及增進市容觀瞻。 二、 計畫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10條、建築法第77、91條(附件1)及內政部營建署103年5月22日營署建管字第1032908985 號函辦理。 三、 計畫對象:本縣七樓以上且屋齡15年以上之公寓大廈為優先對象。 四、 計畫內容:依據本縣七樓以上且屋齡15年以上之公寓大廈清冊,本縣訂定外牆磁磚(含飾面)及附掛物(如廣告物)巡查、分區列管與通報之相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