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中心

News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6/04/29
內容:  彰化縣政府推動「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418-1地號等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招商(下稱本案),原黃金帝國大樓曾為員林火車站站前地標,惟因921大地震受損並經鑑定為危樓。為改善都市景觀及提升公共安全,縣府結合東側公有宿舍群土地,劃定優先更新地區面積5,059平方公尺。本案基地位於員林市博愛路、正興街及中正路所圍之完整街廓,採公辦都市更新方式推動,現正辦理公開評選文件草案公開閱覽,歡迎各界提供意見。   本案基於公共安全急迫性,縣府依建築法規定於114年4月啟動強制拆除,採「政府先行強制拆除、同步啟動都更先期規劃」之雙軌併進策略。由政府編列預算辦理安全評估及拆除工程,排除公安疑慮,並同步啟動都更前置作業,形塑開發願景。未來將透過都市更新導入多元機能,重塑員林站前門戶意象,帶動地區整體發展,實現安全、宜居與繁榮兼具之都市環境。   為貼近市場需求及瞭解潛在申請人之建議,本案自115年4月29日起至115年5月29日辦理公開評選文件草案公開閱覽(本府建設處網站「訊息中心-公告資訊」提供下載https://economic.chcg.gov.tw/),惟實際招商內容仍以本府正式公告文件為準,誠摯邀請各界踴躍填寫意見回饋單,作為後續修正之參考,共同促成本案順利推展。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4/29
內容:一、公開閱覽期間:自115年4月29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 二、公開閱覽地點:旨揭公開評選文件(草案)登載於本府建設處網站「訊息中心-公告資訊」(https://economic.chcg.gov.tw/)及內政部都市更新入口網供下載。 三、公開閱覽期間若有任何意見,請填寫上開網站提供之意見回饋單,並於115年5月29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方式或電子郵件寄予本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收件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2樓;電子郵件:darwinstar@email.chcg.gov.tw;電話:04-7531280)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4/10
內容:主旨:公告擬定彰化市都市計畫(配合彰化火車站北區都市更新)(第三階段)細部計畫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本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彰化市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4/10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彰化市都市計畫(配合彰化火車站北區都市更新)(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三)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暨內政部115年3月23日台內國字第1150802919號函。 公告事項:本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彰化市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3/19
內容:  為落實「一軸一環雙樞紐4引擎」空間架構並響應 2025 台灣設計展「彰化製造」精神,彰化縣政府宣佈正式啟動「整體發展策略研究案」暨「都市計畫特定工廠專用區專案通盤檢討案」。本計畫旨在透過國土空間重塑與產業用地合法化輔導,引領彰化邁向智慧化與永續發展的轉型之路。   縣府指出,本次計畫涵蓋全縣 31 處都市計畫區,並指認 18 處未來發展地區作為產業腹地。核心構想包含本縣4處交流道地區(4引擎):對接中部科技鏈的「彰北產業創新物流樞紐」、強化縣政機能的「新市政中心區」、整合政經機能的「行政智造南核心」以及強化冷鏈物流的「彰南 AI 農產整合基地」。   針對各界關注的特定工廠合法化,縣府已正式啟動「都市計畫特定工廠專用區專案通盤檢討案」草案,透過「簡化程序」與「明確標準」協助業者達成土地變更。申請者須具備低污染、已取得特定工廠身分文件等基本條件;為減輕廠商負擔,縣府提出三項具體措施: 1.「程序簡化」:包含農地變更、環評及水保等作業擬採平行審議以縮短時程,涉及主要計畫變更部分,由縣政府以專案通盤檢討方式辦理,縮減特登工廠辦理個案變更之冗長時程。 2.「回饋彈性」:廠商原則捐贈 30% 土地,若劃設困難可經都委會同意改採繳交代金替代。 3.「標準化作業」:提供主、細計書圖範本及檢核表,降低溝通與補件成本。   後續將於全縣舉辦輔導說明會並提供宣導教材,呼籲業者把握本次通盤檢討時機,共同改善環境品質並強化產業國際競爭力,達成環境與經濟雙贏的局面。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2/25
內容:依據:建築法第53條第3項暨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第2項。​ 為因應營建大環境缺工缺料尚未緩解且115年起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新制全面實施,致營建餘土去化困難影響施工期程,有關建築期限之延長,請依下列規定辦理,並自即日起生效。 建築物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者,或建築工程已申報開工至115年12月31日建造執照仍為有效(即仍在竣工期限內)者,其建築期限除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無須另行申請。 依前開規定延長建築期限之案件,不限於應依建築法第53條第2項規定申請展期後始得適用,亦不限於已依法展期者不得適用。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2/02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二水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及學校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二水鄉計畫道路(過圳路聯絡道)新闢工程)」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28條規定辦理公告發布實施。 二、內政部115年1月21日內授國營字第1150000667號函。 公告事項:旨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及彰化縣二水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1/20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北斗細部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文化專用區及停車場用地)案」細部計劃書、圖,並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 二、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國字第1140817067號函及本府111年11月1日府建城字第1110418120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案計劃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北斗鎮公所供公共閱覽。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6/04/29
內容:  彰化縣政府推動「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418-1地號等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招商(下稱本案),原黃金帝國大樓曾為員林火車站站前地標,惟因921大地震受損並經鑑定為危樓。為改善都市景觀及提升公共安全,縣府結合東側公有宿舍群土地,劃定優先更新地區面積5,059平方公尺。本案基地位於員林市博愛路、正興街及中正路所圍之完整街廓,採公辦都市更新方式推動,現正辦理公開評選文件草案公開閱覽,歡迎各界提供意見。   本案基於公共安全急迫性,縣府依建築法規定於114年4月啟動強制拆除,採「政府先行強制拆除、同步啟動都更先期規劃」之雙軌併進策略。由政府編列預算辦理安全評估及拆除工程,排除公安疑慮,並同步啟動都更前置作業,形塑開發願景。未來將透過都市更新導入多元機能,重塑員林站前門戶意象,帶動地區整體發展,實現安全、宜居與繁榮兼具之都市環境。   為貼近市場需求及瞭解潛在申請人之建議,本案自115年4月29日起至115年5月29日辦理公開評選文件草案公開閱覽(本府建設處網站「訊息中心-公告資訊」提供下載https://economic.chcg.gov.tw/),惟實際招商內容仍以本府正式公告文件為準,誠摯邀請各界踴躍填寫意見回饋單,作為後續修正之參考,共同促成本案順利推展。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4/29
內容:一、公開閱覽期間:自115年4月29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 二、公開閱覽地點:旨揭公開評選文件(草案)登載於本府建設處網站「訊息中心-公告資訊」(https://economic.chcg.gov.tw/)及內政部都市更新入口網供下載。 三、公開閱覽期間若有任何意見,請填寫上開網站提供之意見回饋單,並於115年5月29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方式或電子郵件寄予本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收件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2樓;電子郵件:darwinstar@email.chcg.gov.tw;電話:04-7531280)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4/10
內容:主旨:公告擬定彰化市都市計畫(配合彰化火車站北區都市更新)(第三階段)細部計畫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本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彰化市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4/10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彰化市都市計畫(配合彰化火車站北區都市更新)(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三)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暨內政部115年3月23日台內國字第1150802919號函。 公告事項:本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彰化市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3/19
內容:  為落實「一軸一環雙樞紐4引擎」空間架構並響應 2025 台灣設計展「彰化製造」精神,彰化縣政府宣佈正式啟動「整體發展策略研究案」暨「都市計畫特定工廠專用區專案通盤檢討案」。本計畫旨在透過國土空間重塑與產業用地合法化輔導,引領彰化邁向智慧化與永續發展的轉型之路。   縣府指出,本次計畫涵蓋全縣 31 處都市計畫區,並指認 18 處未來發展地區作為產業腹地。核心構想包含本縣4處交流道地區(4引擎):對接中部科技鏈的「彰北產業創新物流樞紐」、強化縣政機能的「新市政中心區」、整合政經機能的「行政智造南核心」以及強化冷鏈物流的「彰南 AI 農產整合基地」。   針對各界關注的特定工廠合法化,縣府已正式啟動「都市計畫特定工廠專用區專案通盤檢討案」草案,透過「簡化程序」與「明確標準」協助業者達成土地變更。申請者須具備低污染、已取得特定工廠身分文件等基本條件;為減輕廠商負擔,縣府提出三項具體措施: 1.「程序簡化」:包含農地變更、環評及水保等作業擬採平行審議以縮短時程,涉及主要計畫變更部分,由縣政府以專案通盤檢討方式辦理,縮減特登工廠辦理個案變更之冗長時程。 2.「回饋彈性」:廠商原則捐贈 30% 土地,若劃設困難可經都委會同意改採繳交代金替代。 3.「標準化作業」:提供主、細計書圖範本及檢核表,降低溝通與補件成本。   後續將於全縣舉辦輔導說明會並提供宣導教材,呼籲業者把握本次通盤檢討時機,共同改善環境品質並強化產業國際競爭力,達成環境與經濟雙贏的局面。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2/25
內容:依據:建築法第53條第3項暨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第2項。​ 為因應營建大環境缺工缺料尚未緩解且115年起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新制全面實施,致營建餘土去化困難影響施工期程,有關建築期限之延長,請依下列規定辦理,並自即日起生效。 建築物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者,或建築工程已申報開工至115年12月31日建造執照仍為有效(即仍在竣工期限內)者,其建築期限除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無須另行申請。 依前開規定延長建築期限之案件,不限於應依建築法第53條第2項規定申請展期後始得適用,亦不限於已依法展期者不得適用。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2/02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二水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及學校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二水鄉計畫道路(過圳路聯絡道)新闢工程)」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28條規定辦理公告發布實施。 二、內政部115年1月21日內授國營字第1150000667號函。 公告事項:旨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及彰化縣二水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1/20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北斗細部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文化專用區及停車場用地)案」細部計劃書、圖,並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 二、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國字第1140817067號函及本府111年11月1日府建城字第1110418120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案計劃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北斗鎮公所供公共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1/19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北斗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文化專用區)案」主要計劃書、圖,並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國字第1140817067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案計劃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北斗鎮公所供公共閱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