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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5/05/26
內容:主旨:公告「擬定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配合大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擴廠)細部計畫案」計畫書、 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 二、內政部114年4月30日台內國字第1140805315號函。 公告事項:本變更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 花壇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5/05/20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配合大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擴廠)案」計畫書、 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4年4月30日台內國字第1140805315號函。 公告事項:本變更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花壇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5/05/13
內容:  重大突破!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於4月24日審議通過備受矚目的「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特定區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全案於5月13日報請內政部審議,彰化縣長王惠美縣府團隊13日說明這項重大突破,讓未來彰化要孵大巨蛋露出曙光,同時盼望縣籍立委能一起向中央爭取加速審議,爭取早日核定實施,期待打造彰化新都心,讓彰化更好更進步。   王縣長表示,相信本案是改造的起點,將改變彰化的命運,讓我們超越現在,贏在未來,彰化贏,才是真正的贏,此刻我們也面臨國際的政經情勢,以及美國加徵關稅對台灣經貿衝擊的關鍵時刻,我們一定要打造一個能夠迎接未來挑戰的新環境,彰交特定區就是彰化脫胎換骨的最好機會,所有的重大建設都是彰化人的大隊接力賽,她跑第一棒,我們要不分黨派,團結打拚,一棒接一棒,一起合作,全力爭取內政部都委員早日審議通過本案,改造彰化Continue。   王縣長表示,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特定區結合交通建設、都市計畫、產業發展的三合一開發方式,打造彰化信義計畫區來拓展區域發展、帶動人口紅利、改造彰化新未來。民國66年就擬定的彰交特定區計畫,限制彰化縣發展將近50年,隨著討論20年的鐵路高架化、台中捷運綠線延伸彰化段的定案,縣政府也非常務實積極與時俱進,調整規劃中的交通與捷運路網,透過都市計畫開發彰交特定區,以在地工作、在地生活為目標,除了有新的縣政中心、新的總圖書館以外,也設置產業園區創造就業機會,甚至當其他縣市還在討論大巨蛋的地點時,彰化就已經規劃好大巨蛋的體育園區,期待能帶動彰化運動產業的商機,只要內政部一核定本案,縣府就可以啟動招商工作。   王縣長指出,彰化雖然是百萬人口大縣,但是因為受到六都磁吸效應的影響,人口正逐漸流失,所以我們必須用新思維,大破大立,才能夠翻轉未來,相信本案在完整的規劃下,將是改造彰化的起點,未來,和美、員林、北斗交流道都可以因地制宜,遵循這個模式來開發,形成彰化發展的四個引擎,再結合一軸一環雙樞紐的交通路網規劃,開創彰化未來無限可能,成為宜居環境的好所在。   王縣長表示,最近英國生活品質研究院公布的2025幸福城市指數,彰化被列為銀牌級,名列第87名,領先高雄、台中、桃園、新北、台南等五都,如同她常說的,「彰化很有料,只是我們過去太低調」,期待改變彰化,大家一起再努力。   建設處表示,這項計畫以交流道為核心,在民國66年台灣省政府擬訂計畫當時即屬於「管制型都市計畫」,區內佔總計畫面積72%,高達1,400餘公頃土地被劃為農業區,不僅未能有效發揮交流道交通便捷的區位優勢,更限制彰化的都市發展,縣府計畫將1,400餘公頃農業區逐步轉型,打造彰化新都市發展中心。 規劃三大重點轉型策略,一是「三期五區」解編策略;二是公辦整體開發,創造發展典範;三是引進大型公共建設。   縣府於113年12月11日重新辦理公開展覽時,提出「三期五區」解編策略,第一期將優先辦理「洋仔厝排水北側」及「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兩側」兩處面積各85公頃的整體開發區,合計170公頃,透過都市計畫整體規劃方式,結合重大交通、產業機能及大巨蛋、新縣政中心、新縣總圖、萬坪公園綠地等重大公共設施,以提升高速公路周邊地區的發展潛力,創造生活與就業並重的宜居城市。   縣府優先辦理第一期整體開發示範區,透過都市計畫的引導除了充分利用高速公路交流道的交通便利優勢,同時規劃完善的區內道路系統提升公共設施可及性外,也整合縣府刻正規劃中的新縣政中心、大巨蛋及萬坪公園綠地等旗艦型公共建設,冀望將相關重大建設發揮最大經濟擴散效益。   另外透過目前刻正辦理的細部計畫的規劃,除了更細部的規劃配置鄰里公共設施外,也同時訂定彈性的土地使用管制,可吸引多元產業進駐創造更多優質就業機會;相信本區農業區的轉型將奠定彰化新都心發展定位,也為彰化的未來發展奠下厚實基礎。   這次通盤檢討主要亮點在於提出計畫區內的農業區轉型策略,即運用交流道交通便利優勢,透過都市規劃、產業面及重大公共建設三合一方式,有效引導提升高速公路周邊土地發展潛力。   這項都市計畫自111年6月啟動都市計畫法定程序,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計召開13次專案小組審議,審議期間持續配合區內許多重大交通建設計畫的推展,如「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拓寬工程」、「彰化市鐵路高架化綜合規劃案」、「洋仔厝溪堤岸道路南北岸工程(第二標)」及「彰化縣大眾捷運系統鹿港線(規劃中)」等與時俱進的調整農業區轉型策略,本案期待中央早日核定實施,讓彰化早日脫胎換骨。   與會貴賓有彰化縣副縣長周傑、秘書長蔡明娟、建設處長陳昌茂、經濟暨綠能發展處長張寒青、新聞處長李俊德、行政處長吳蘭梅、地政處長陳麗梅、交通處長林孟宏、文化局副局長吳文昇、教育處副處長張淑珠、秘書賴清隆等人。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5/05/07
內容:  全縣性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採「整體規劃,分別開發」,未來本府將主導進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的整體檢討變更,待內政部審定後,廠商只需自行擬定細部計畫,並與本府簽訂協議書,即可將細部計畫報請內政部核定發布實施,完成用地合法作業。 本專案將為廠商帶來前所未有的便利與效益,說明如下: (一)大幅降低成本:廠商無需再自行負擔主要計畫變更的高昂費用,這對於許多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個非常實質的幫助。 (二)簡化作業流程:省去了主要計畫變更的繁瑣程序,廠商可以直接進入細部計畫擬定階段,大幅縮短了用地合法化的整體時程。 (三)提升效率:透過本府的統一規劃,可以更有效率地引導產業發展,避免個案變更可能造成的土地使用衝突和資源浪費。 (四)增加投資意願:降低了開發成本和不確定性,有望吸引更多廠商願意投入資金進行合法化作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五)加速合法化進程:整體規劃的方式能夠更系統性地處理特定工廠的合法化問題,加速整體進程。有助於解決長期以來困擾本縣特定工廠的用地合法化問題,並在兼顧產業發展與國土規劃的前提下,創造更具競爭力的投資環境。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12/10
內容: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暨第四次通盤檢討)(依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83次會議審議決議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並舉辦公開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8條暨本府113年11月26日府建城字第1130449282號函所附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83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113年12月11日至114年1月15日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本縣彰化市公所、和美鎮公所、花壇鄉公所、秀水鄉公所。 三、公開展覽說明會地點與時間: (一)本縣彰化市: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彰化縣演藝廳(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二)本縣和美鎮: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和美鎮公所4樓禮堂(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三)本縣花壇鄉: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花壇鄉公所2樓禮堂(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 (四)本縣秀水鄉: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秀水鄉老人文康中心(秀水鄉中山路99號)。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請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或本縣彰化市公所、和美鎮公所、花壇鄉公所、秀水鄉公所索取,亦可上本府建設處網站公告下載,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府彙整供作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08/01
內容:  對於網路盛傳坊間投資客宣稱本府將全面啟動「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區段徵收開發案一事,彰化縣政府表示此為假訊息,為有心人刻意將今(113)年4月10日本府於員林市公所辦理「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的公開展覽說明會錄影檔移花接木為員林交流道特定區都市計畫,藉此編造不實的內容,企圖誤導民眾以為本府業已辦理員林交流道特定區計畫的區段徵收開發說明會,以招攬不知情民眾購買該特定區土地,縣府呼籲民眾勿為輕信,上述二計畫毫無相關。有關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縣府說明事項如下:   1、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的第四次通盤檢討,已於去(112)年8月31日發布實施,該特定區計畫內並無辦理區段徵收計畫,本府亦無辦理區段徵收說明會。   2、員林交流道特定區計畫區內於員鹿路兩側規劃8處未來產業發展儲備用地,面積計71.2公頃,惟此71.2公頃並非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之整體開發區,後續土地所有權人如有開發需求,須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整合至少5公頃以上,並檢具變更都市計畫書圖等相關資料入府,且應於117年8月30日前循法定程序申請辦理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   相關都市計畫內容可逕洽本府建設處網站及本府都市計畫便民服務網,或電洽本府城鄉計畫科查證,以免上當受騙。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07/03
內容:  國土計畫全面實施已進入最後階段,全國22個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圖預計將於114年4月30日前正式公告實施,屆時將取代現行「區域計畫法」制度,並根據國土計畫法的規範進行土地使用及管制。   縣府建設處表示,目前「彰化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已經初步劃設完成,但尚在審議階段未最終定案,為增進資訊透明度及便利性,民眾如需查詢國土功能分區,可透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所建置「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公開展覽資訊查詢系統」(網址:https://up.tcd.gov.tw/Ex3S/ExWeb.aspx),依照地段及地號等資訊,查詢土地可能被劃分的四大功能分區,包括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讓民眾瞭解更多相關資訊。但需注意,系統查詢到的結果目前僅供參考,無法據以做出任何主張或憑據。   彰化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已於112年6月17日至112年7月18日辦理公開展覽,目前刻進行本縣國土計畫委員會審議程序,後續尚有內政部國土計畫委員會審議及核定等法定程序。如民眾對初步劃設結果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歡迎聯繫縣府地政處、建設處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以獲得更進一步的洽詢服務。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5/06/11
內容:一、依據建築法第53條第3項及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為因應營造業人力短缺及營建原物料供應不穩定,影響內需產業層面深遠,為有效振興建築產業,建築物於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者,或建築工程已申報開工至114年12月31日建造執照仍為有效(即仍在竣工期限內)者,其建築期限除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無須另行申請。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5/05/13
內容:  重大突破!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於4月24日審議通過備受矚目的「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特定區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全案於5月13日報請內政部審議,彰化縣長王惠美縣府團隊13日說明這項重大突破,讓未來彰化要孵大巨蛋露出曙光,同時盼望縣籍立委能一起向中央爭取加速審議,爭取早日核定實施,期待打造彰化新都心,讓彰化更好更進步。   王縣長表示,相信本案是改造的起點,將改變彰化的命運,讓我們超越現在,贏在未來,彰化贏,才是真正的贏,此刻我們也面臨國際的政經情勢,以及美國加徵關稅對台灣經貿衝擊的關鍵時刻,我們一定要打造一個能夠迎接未來挑戰的新環境,彰交特定區就是彰化脫胎換骨的最好機會,所有的重大建設都是彰化人的大隊接力賽,她跑第一棒,我們要不分黨派,團結打拚,一棒接一棒,一起合作,全力爭取內政部都委員早日審議通過本案,改造彰化Continue。   王縣長表示,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特定區結合交通建設、都市計畫、產業發展的三合一開發方式,打造彰化信義計畫區來拓展區域發展、帶動人口紅利、改造彰化新未來。民國66年就擬定的彰交特定區計畫,限制彰化縣發展將近50年,隨著討論20年的鐵路高架化、台中捷運綠線延伸彰化段的定案,縣政府也非常務實積極與時俱進,調整規劃中的交通與捷運路網,透過都市計畫開發彰交特定區,以在地工作、在地生活為目標,除了有新的縣政中心、新的總圖書館以外,也設置產業園區創造就業機會,甚至當其他縣市還在討論大巨蛋的地點時,彰化就已經規劃好大巨蛋的體育園區,期待能帶動彰化運動產業的商機,只要內政部一核定本案,縣府就可以啟動招商工作。   王縣長指出,彰化雖然是百萬人口大縣,但是因為受到六都磁吸效應的影響,人口正逐漸流失,所以我們必須用新思維,大破大立,才能夠翻轉未來,相信本案在完整的規劃下,將是改造彰化的起點,未來,和美、員林、北斗交流道都可以因地制宜,遵循這個模式來開發,形成彰化發展的四個引擎,再結合一軸一環雙樞紐的交通路網規劃,開創彰化未來無限可能,成為宜居環境的好所在。   王縣長表示,最近英國生活品質研究院公布的2025幸福城市指數,彰化被列為銀牌級,名列第87名,領先高雄、台中、桃園、新北、台南等五都,如同她常說的,「彰化很有料,只是我們過去太低調」,期待改變彰化,大家一起再努力。   建設處表示,這項計畫以交流道為核心,在民國66年台灣省政府擬訂計畫當時即屬於「管制型都市計畫」,區內佔總計畫面積72%,高達1,400餘公頃土地被劃為農業區,不僅未能有效發揮交流道交通便捷的區位優勢,更限制彰化的都市發展,縣府計畫將1,400餘公頃農業區逐步轉型,打造彰化新都市發展中心。 規劃三大重點轉型策略,一是「三期五區」解編策略;二是公辦整體開發,創造發展典範;三是引進大型公共建設。   縣府於113年12月11日重新辦理公開展覽時,提出「三期五區」解編策略,第一期將優先辦理「洋仔厝排水北側」及「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兩側」兩處面積各85公頃的整體開發區,合計170公頃,透過都市計畫整體規劃方式,結合重大交通、產業機能及大巨蛋、新縣政中心、新縣總圖、萬坪公園綠地等重大公共設施,以提升高速公路周邊地區的發展潛力,創造生活與就業並重的宜居城市。   縣府優先辦理第一期整體開發示範區,透過都市計畫的引導除了充分利用高速公路交流道的交通便利優勢,同時規劃完善的區內道路系統提升公共設施可及性外,也整合縣府刻正規劃中的新縣政中心、大巨蛋及萬坪公園綠地等旗艦型公共建設,冀望將相關重大建設發揮最大經濟擴散效益。   另外透過目前刻正辦理的細部計畫的規劃,除了更細部的規劃配置鄰里公共設施外,也同時訂定彈性的土地使用管制,可吸引多元產業進駐創造更多優質就業機會;相信本區農業區的轉型將奠定彰化新都心發展定位,也為彰化的未來發展奠下厚實基礎。   這次通盤檢討主要亮點在於提出計畫區內的農業區轉型策略,即運用交流道交通便利優勢,透過都市規劃、產業面及重大公共建設三合一方式,有效引導提升高速公路周邊土地發展潛力。   這項都市計畫自111年6月啟動都市計畫法定程序,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計召開13次專案小組審議,審議期間持續配合區內許多重大交通建設計畫的推展,如「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拓寬工程」、「彰化市鐵路高架化綜合規劃案」、「洋仔厝溪堤岸道路南北岸工程(第二標)」及「彰化縣大眾捷運系統鹿港線(規劃中)」等與時俱進的調整農業區轉型策略,本案期待中央早日核定實施,讓彰化早日脫胎換骨。   與會貴賓有彰化縣副縣長周傑、秘書長蔡明娟、建設處長陳昌茂、經濟暨綠能發展處長張寒青、新聞處長李俊德、行政處長吳蘭梅、地政處長陳麗梅、交通處長林孟宏、文化局副局長吳文昇、教育處副處長張淑珠、秘書賴清隆等人。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08/01
內容:  對於網路盛傳坊間投資客宣稱本府將全面啟動「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區段徵收開發案一事,彰化縣政府表示此為假訊息,為有心人刻意將今(113)年4月10日本府於員林市公所辦理「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的公開展覽說明會錄影檔移花接木為員林交流道特定區都市計畫,藉此編造不實的內容,企圖誤導民眾以為本府業已辦理員林交流道特定區計畫的區段徵收開發說明會,以招攬不知情民眾購買該特定區土地,縣府呼籲民眾勿為輕信,上述二計畫毫無相關。有關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縣府說明事項如下:   1、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的第四次通盤檢討,已於去(112)年8月31日發布實施,該特定區計畫內並無辦理區段徵收計畫,本府亦無辦理區段徵收說明會。   2、員林交流道特定區計畫區內於員鹿路兩側規劃8處未來產業發展儲備用地,面積計71.2公頃,惟此71.2公頃並非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之整體開發區,後續土地所有權人如有開發需求,須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整合至少5公頃以上,並檢具變更都市計畫書圖等相關資料入府,且應於117年8月30日前循法定程序申請辦理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   相關都市計畫內容可逕洽本府建設處網站及本府都市計畫便民服務網,或電洽本府城鄉計畫科查證,以免上當受騙。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07/03
內容:  國土計畫全面實施已進入最後階段,全國22個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圖預計將於114年4月30日前正式公告實施,屆時將取代現行「區域計畫法」制度,並根據國土計畫法的規範進行土地使用及管制。   縣府建設處表示,目前「彰化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已經初步劃設完成,但尚在審議階段未最終定案,為增進資訊透明度及便利性,民眾如需查詢國土功能分區,可透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所建置「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公開展覽資訊查詢系統」(網址:https://up.tcd.gov.tw/Ex3S/ExWeb.aspx),依照地段及地號等資訊,查詢土地可能被劃分的四大功能分區,包括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讓民眾瞭解更多相關資訊。但需注意,系統查詢到的結果目前僅供參考,無法據以做出任何主張或憑據。   彰化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已於112年6月17日至112年7月18日辦理公開展覽,目前刻進行本縣國土計畫委員會審議程序,後續尚有內政部國土計畫委員會審議及核定等法定程序。如民眾對初步劃設結果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歡迎聯繫縣府地政處、建設處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以獲得更進一步的洽詢服務。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5/05/26
內容:主旨:公告「擬定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配合大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擴廠)細部計畫案」計畫書、 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 二、內政部114年4月30日台內國字第1140805315號函。 公告事項:本變更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 花壇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5/05/20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配合大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擴廠)案」計畫書、 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4年4月30日台內國字第1140805315號函。 公告事項:本變更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花壇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5/05/07
內容:  全縣性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採「整體規劃,分別開發」,未來本府將主導進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的整體檢討變更,待內政部審定後,廠商只需自行擬定細部計畫,並與本府簽訂協議書,即可將細部計畫報請內政部核定發布實施,完成用地合法作業。 本專案將為廠商帶來前所未有的便利與效益,說明如下: (一)大幅降低成本:廠商無需再自行負擔主要計畫變更的高昂費用,這對於許多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個非常實質的幫助。 (二)簡化作業流程:省去了主要計畫變更的繁瑣程序,廠商可以直接進入細部計畫擬定階段,大幅縮短了用地合法化的整體時程。 (三)提升效率:透過本府的統一規劃,可以更有效率地引導產業發展,避免個案變更可能造成的土地使用衝突和資源浪費。 (四)增加投資意願:降低了開發成本和不確定性,有望吸引更多廠商願意投入資金進行合法化作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五)加速合法化進程:整體規劃的方式能夠更系統性地處理特定工廠的合法化問題,加速整體進程。有助於解決長期以來困擾本縣特定工廠的用地合法化問題,並在兼顧產業發展與國土規劃的前提下,創造更具競爭力的投資環境。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12/10
內容: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暨第四次通盤檢討)(依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83次會議審議決議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並舉辦公開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8條暨本府113年11月26日府建城字第1130449282號函所附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83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113年12月11日至114年1月15日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本縣彰化市公所、和美鎮公所、花壇鄉公所、秀水鄉公所。 三、公開展覽說明會地點與時間: (一)本縣彰化市: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彰化縣演藝廳(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二)本縣和美鎮: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和美鎮公所4樓禮堂(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三)本縣花壇鄉: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花壇鄉公所2樓禮堂(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 (四)本縣秀水鄉: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秀水鄉老人文康中心(秀水鄉中山路99號)。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請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或本縣彰化市公所、和美鎮公所、花壇鄉公所、秀水鄉公所索取,亦可上本府建設處網站公告下載,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府彙整供作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5/06/11
內容:一、依據建築法第53條第3項及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為因應營造業人力短缺及營建原物料供應不穩定,影響內需產業層面深遠,為有效振興建築產業,建築物於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者,或建築工程已申報開工至114年12月31日建造執照仍為有效(即仍在竣工期限內)者,其建築期限除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無須另行申請。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5/05/22
內容:為辦理本縣都市更新及都市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作業,涉及原建築容積認定與核算事宜,業訂定「彰化縣原建築容積計算及法令檢討綜整表」,供相關申請作業依循。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4/12/27
內容:依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第12規定辦理
分顃:活動快訊 發佈日期:2025/06/09
內容:  黃金帝國大樓曾是員林火車站前地標性建築,因長期荒廢並成為危樓,具推動都市更新重建之急迫及必要性,為促進舊市區活化及提高地區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彰化縣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規定,於113年10月17日發布實施「劃定彰化縣員林市舊市街(博愛商圈)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將黃金帝國大樓及鄰近公有土地共5,059平方公尺範圍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以公辦都市更新方式推動重建。危樓拆除工程已於114年3月正式動工,遂同步辦理都市更新招商準備,以實質推動後續重建作業。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主辦機關於公告徵求都市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申請前,應於擬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地區,舉行說明會。為向本案都市更新範圍地區(員林市員林段418-1、418-3、418 -4、418-5、418-6、418-7、418-13、418-41地號等8筆土地)民眾說明未來政府主導辦理程序、公開評選事宜及民眾權益保障等相關事項,本府謹訂於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員林市公所3樓大禮堂(彰化縣員林市三民街18號)舉辦地區說明會。民眾得於地區說明會時提出意見或以書面方式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絡方式及建議事項,向本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提出意見,並將作為公開評選文件修正之參考。
分顃:活動快訊 發佈日期:2025/06/04
內容:為輔導本縣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及宣導公寓大廈相關法令,辦理公寓大廈法令宣導說明會計4場次: 7/13(日)彰化市 縣立圖書館一樓演講廳 第一場:9:00~12:30 第二場:13:00~16:30 8/2(六)員林市 三義社區活動中心(員鹿路245巷112號) 第三場:13:00~16:30 9/6(六)鹿港鎮 鎮公所4樓禮堂 第四場: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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