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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3/31
內容: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縣道148線溪湖外環道新闢工程)」書、圖及辦理公開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28條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展覽期間:自中華民國115年3月31日起至115年5月1日止。 二、展覽地點:旨揭計畫書、圖分別陳列於彰化縣政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彰化縣埔心鄉公所及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三、旨揭都市計畫變更範圍跨越溪湖鎮、埔心鄉及永靖鄉等3鄉鎮,為利地方民眾瞭解計畫內容並蒐集意見,將分別辦理公開說明會,其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溪湖鎮:115年4月13日上午10時於溪湖鎮公所3樓會議室。 (二)埔心鄉:115年4月13日下午2時於埔心鄉公所3樓禮堂。 (三)永靖鄉:115年4月14日下午2時於永靖鄉公所3樓禮堂。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或建議事項,請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或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彰化縣埔心鄉公所第1頁,共2頁及彰化縣永靖鄉公所提出(意見表逕向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或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彰化縣埔心鄉公所及彰化縣永靖鄉公所索取,亦可上本府建設處網站下載),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府彙整供作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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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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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3/19
內容:  為落實「一軸一環雙樞紐4引擎」空間架構並響應 2025 台灣設計展「彰化製造」精神,彰化縣政府宣佈正式啟動「整體發展策略研究案」暨「都市計畫特定工廠專用區專案通盤檢討案」。本計畫旨在透過國土空間重塑與產業用地合法化輔導,引領彰化邁向智慧化與永續發展的轉型之路。   縣府指出,本次計畫涵蓋全縣 31 處都市計畫區,並指認 18 處未來發展地區作為產業腹地。核心構想包含本縣4處交流道地區(4引擎):對接中部科技鏈的「彰北產業創新物流樞紐」、強化縣政機能的「新市政中心區」、整合政經機能的「行政智造南核心」以及強化冷鏈物流的「彰南 AI 農產整合基地」。   針對各界關注的特定工廠合法化,縣府已正式啟動「都市計畫特定工廠專用區專案通盤檢討案」草案,透過「簡化程序」與「明確標準」協助業者達成土地變更。申請者須具備低污染、已取得特定工廠身分文件等基本條件;為減輕廠商負擔,縣府提出三項具體措施: 1.「程序簡化」:包含農地變更、環評及水保等作業擬採平行審議以縮短時程,涉及主要計畫變更部分,由縣政府以專案通盤檢討方式辦理,縮減特登工廠辦理個案變更之冗長時程。 2.「回饋彈性」:廠商原則捐贈 30% 土地,若劃設困難可經都委會同意改採繳交代金替代。 3.「標準化作業」:提供主、細計書圖範本及檢核表,降低溝通與補件成本。   後續將於全縣舉辦輔導說明會並提供宣導教材,呼籲業者把握本次通盤檢討時機,共同改善環境品質並強化產業國際競爭力,達成環境與經濟雙贏的局面。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6/03/16
內容:  為健全員林市區路網並提升用路安全,彰化縣政府與員林市公所協力推動員林市184市地重劃區銜接路口拓寬工程,範圍涵蓋條和街相關路口及橋愛一街路口,於今(16)日舉行動土祈福典禮。彰化縣長王惠美、員林市代理市長賴致富、各級民代與會。為落實「宜居城市」,在本次工程經費6,016萬元中,縣府補助2,679萬元於用地取得費,展現打通地方交通瓶頸的決心。   王縣長表示,身體要健康,血路要通;經濟要好,道路也一定要通。員林市184市地重劃區將員林市面貌大翻轉,帶來許多投資及居民。可惜過去184公頃重劃區與舊市區間有多條銜接道路尚未打通,公所非常用心,希望將這些道路一一打通。在游振雄市長任內,111年先打通員林市大榮街與大和街瓶頸路口,同時整建排水溝及路面,優化交通與城市景觀。本次工程改善4處重點路口、分別是橋愛一街與合作街口、三條街與條和 10 街口、條和 11 街口、條和 12 街口。   王縣長指出,縣府和員林市公所已開過多次會議,協助市政建設加速推動。其中,黃金帝國大樓目前開始拆除,現已拆到2樓,整體拆除速度會越來越快。黃金帝國過去是彰化的重要地標,位置就在員林火車站正對面,相信透過未來招商再利用,可以帶動整體員林地區繁榮發展。   員林市代理市長賴致富表示,員林市184公頃市地重劃區因新舊都市計畫造成部分瓶頸路段無法通車,使交通效益大打折扣。本案已於111年第一階段打通大榮街與大和街瓶頸路口,第二階段會開闢三條街與條和10街、11街和12街4處銜接路口開闢工程,未來會持續開闢三條街與祥和街、條和8街和3街等3處銜接路口工程。感謝王縣長縣府團隊的用心、員林市民代表會主席張國良及所有代表對預算的支持,及所有地主共同配合,在大家齊心努力下,讓居民交通無礙,擁有良好用路環境。   員林市區內許多路段原本的規劃相當完善,但過去往往受限於土地取得成本過於高昂,導致計畫道路遲遲無法打通。道路形成瓶頸,造成鄉親日常通勤不便,更潛藏消防救災與行車安全隱憂。   建設處表示,縣府團隊體恤公所在推動道路開闢工程時面對的龐大財政壓力,特別是高額的土地取得費用。為此傾力相助,確保未開闢路段如期順利進行,守護在地鄉親的用路安全與生活品質。感謝員林市公所團隊的積極提案,以及員林全體鄉親與地方代表的支持。施工期間難免造成周邊住戶短暫不便,但期望能與鄉親共克困難,促使工程如期如質完工,為員林市民打造一個出入安心、生活便利的宜居環境。   與會貴賓有議員張欣倩、曹嘉豪、劉惠娟、涂俊任、張錦昆、立法委員陳素月服務團隊、議員黃正盛議員服務團隊、議員詹木根服務團隊、建設處長陳昌茂、縣府秘書賴沛然、游筑凱、成隆技術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坤宇、各級民意代表及地方仕紳等。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2/25
內容:依據:建築法第53條第3項暨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第2項。​ 為因應營建大環境缺工缺料尚未緩解且115年起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新制全面實施,致營建餘土去化困難影響施工期程,有關建築期限之延長,請依下列規定辦理,並自即日起生效。 建築物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者,或建築工程已申報開工至115年12月31日建造執照仍為有效(即仍在竣工期限內)者,其建築期限除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無須另行申請。 依前開規定延長建築期限之案件,不限於應依建築法第53條第2項規定申請展期後始得適用,亦不限於已依法展期者不得適用。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2/02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二水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及學校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二水鄉計畫道路(過圳路聯絡道)新闢工程)」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28條規定辦理公告發布實施。 二、內政部115年1月21日內授國營字第1150000667號函。 公告事項:旨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及彰化縣二水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1/20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北斗細部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文化專用區及停車場用地)案」細部計劃書、圖,並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 二、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國字第1140817067號函及本府111年11月1日府建城字第1110418120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案計劃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北斗鎮公所供公共閱覽。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6/03/16
內容:  為健全員林市區路網並提升用路安全,彰化縣政府與員林市公所協力推動員林市184市地重劃區銜接路口拓寬工程,範圍涵蓋條和街相關路口及橋愛一街路口,於今(16)日舉行動土祈福典禮。彰化縣長王惠美、員林市代理市長賴致富、各級民代與會。為落實「宜居城市」,在本次工程經費6,016萬元中,縣府補助2,679萬元於用地取得費,展現打通地方交通瓶頸的決心。   王縣長表示,身體要健康,血路要通;經濟要好,道路也一定要通。員林市184市地重劃區將員林市面貌大翻轉,帶來許多投資及居民。可惜過去184公頃重劃區與舊市區間有多條銜接道路尚未打通,公所非常用心,希望將這些道路一一打通。在游振雄市長任內,111年先打通員林市大榮街與大和街瓶頸路口,同時整建排水溝及路面,優化交通與城市景觀。本次工程改善4處重點路口、分別是橋愛一街與合作街口、三條街與條和 10 街口、條和 11 街口、條和 12 街口。   王縣長指出,縣府和員林市公所已開過多次會議,協助市政建設加速推動。其中,黃金帝國大樓目前開始拆除,現已拆到2樓,整體拆除速度會越來越快。黃金帝國過去是彰化的重要地標,位置就在員林火車站正對面,相信透過未來招商再利用,可以帶動整體員林地區繁榮發展。   員林市代理市長賴致富表示,員林市184公頃市地重劃區因新舊都市計畫造成部分瓶頸路段無法通車,使交通效益大打折扣。本案已於111年第一階段打通大榮街與大和街瓶頸路口,第二階段會開闢三條街與條和10街、11街和12街4處銜接路口開闢工程,未來會持續開闢三條街與祥和街、條和8街和3街等3處銜接路口工程。感謝王縣長縣府團隊的用心、員林市民代表會主席張國良及所有代表對預算的支持,及所有地主共同配合,在大家齊心努力下,讓居民交通無礙,擁有良好用路環境。   員林市區內許多路段原本的規劃相當完善,但過去往往受限於土地取得成本過於高昂,導致計畫道路遲遲無法打通。道路形成瓶頸,造成鄉親日常通勤不便,更潛藏消防救災與行車安全隱憂。   建設處表示,縣府團隊體恤公所在推動道路開闢工程時面對的龐大財政壓力,特別是高額的土地取得費用。為此傾力相助,確保未開闢路段如期順利進行,守護在地鄉親的用路安全與生活品質。感謝員林市公所團隊的積極提案,以及員林全體鄉親與地方代表的支持。施工期間難免造成周邊住戶短暫不便,但期望能與鄉親共克困難,促使工程如期如質完工,為員林市民打造一個出入安心、生活便利的宜居環境。   與會貴賓有議員張欣倩、曹嘉豪、劉惠娟、涂俊任、張錦昆、立法委員陳素月服務團隊、議員黃正盛議員服務團隊、議員詹木根服務團隊、建設處長陳昌茂、縣府秘書賴沛然、游筑凱、成隆技術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坤宇、各級民意代表及地方仕紳等。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3/31
內容: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縣道148線溪湖外環道新闢工程)」書、圖及辦理公開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28條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展覽期間:自中華民國115年3月31日起至115年5月1日止。 二、展覽地點:旨揭計畫書、圖分別陳列於彰化縣政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彰化縣埔心鄉公所及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三、旨揭都市計畫變更範圍跨越溪湖鎮、埔心鄉及永靖鄉等3鄉鎮,為利地方民眾瞭解計畫內容並蒐集意見,將分別辦理公開說明會,其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溪湖鎮:115年4月13日上午10時於溪湖鎮公所3樓會議室。 (二)埔心鄉:115年4月13日下午2時於埔心鄉公所3樓禮堂。 (三)永靖鄉:115年4月14日下午2時於永靖鄉公所3樓禮堂。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或建議事項,請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或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彰化縣埔心鄉公所第1頁,共2頁及彰化縣永靖鄉公所提出(意見表逕向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或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彰化縣埔心鄉公所及彰化縣永靖鄉公所索取,亦可上本府建設處網站下載),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府彙整供作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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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3/19
內容:  為落實「一軸一環雙樞紐4引擎」空間架構並響應 2025 台灣設計展「彰化製造」精神,彰化縣政府宣佈正式啟動「整體發展策略研究案」暨「都市計畫特定工廠專用區專案通盤檢討案」。本計畫旨在透過國土空間重塑與產業用地合法化輔導,引領彰化邁向智慧化與永續發展的轉型之路。   縣府指出,本次計畫涵蓋全縣 31 處都市計畫區,並指認 18 處未來發展地區作為產業腹地。核心構想包含本縣4處交流道地區(4引擎):對接中部科技鏈的「彰北產業創新物流樞紐」、強化縣政機能的「新市政中心區」、整合政經機能的「行政智造南核心」以及強化冷鏈物流的「彰南 AI 農產整合基地」。   針對各界關注的特定工廠合法化,縣府已正式啟動「都市計畫特定工廠專用區專案通盤檢討案」草案,透過「簡化程序」與「明確標準」協助業者達成土地變更。申請者須具備低污染、已取得特定工廠身分文件等基本條件;為減輕廠商負擔,縣府提出三項具體措施: 1.「程序簡化」:包含農地變更、環評及水保等作業擬採平行審議以縮短時程,涉及主要計畫變更部分,由縣政府以專案通盤檢討方式辦理,縮減特登工廠辦理個案變更之冗長時程。 2.「回饋彈性」:廠商原則捐贈 30% 土地,若劃設困難可經都委會同意改採繳交代金替代。 3.「標準化作業」:提供主、細計書圖範本及檢核表,降低溝通與補件成本。   後續將於全縣舉辦輔導說明會並提供宣導教材,呼籲業者把握本次通盤檢討時機,共同改善環境品質並強化產業國際競爭力,達成環境與經濟雙贏的局面。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2/25
內容:依據:建築法第53條第3項暨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第2項。​ 為因應營建大環境缺工缺料尚未緩解且115年起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新制全面實施,致營建餘土去化困難影響施工期程,有關建築期限之延長,請依下列規定辦理,並自即日起生效。 建築物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者,或建築工程已申報開工至115年12月31日建造執照仍為有效(即仍在竣工期限內)者,其建築期限除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無須另行申請。 依前開規定延長建築期限之案件,不限於應依建築法第53條第2項規定申請展期後始得適用,亦不限於已依法展期者不得適用。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2/02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二水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及學校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二水鄉計畫道路(過圳路聯絡道)新闢工程)」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28條規定辦理公告發布實施。 二、內政部115年1月21日內授國營字第1150000667號函。 公告事項:旨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及彰化縣二水鄉公所供公眾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1/20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北斗細部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文化專用區及停車場用地)案」細部計劃書、圖,並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 二、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國字第1140817067號函及本府111年11月1日府建城字第1110418120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案計劃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北斗鎮公所供公共閱覽。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6/01/19
內容:主旨:公告「變更北斗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文化專用區)案」主要計劃書、圖,並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國字第1140817067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案計劃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彰化縣北斗鎮公所供公共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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